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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上午,由海南省文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原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怠于履行渔业监管职责损害公益行政公益诉讼案,在海口海事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海南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海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庭审现场
文昌市冯家湾海域长期放置大量“定置网”进行渔业捕捞,经现场勘查鉴定,此类渔具最小网目尺寸(20mm),不符合“导陷建网陷阱”最小网目尺寸(35mm)规定的尺寸,属于禁用的捕捞工具。
检察机关曾于2016年8月向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但未切实落实。
2018年4月,检察机关再次向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进行整改。该局虽于5月4日至5月13日在全市开展违规渔具清理专项行动,但存在不完全执法、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经调查,2015年至2018年8月21日期间,该局没有一起对小于最小网目尺寸(35mm)“定置网”的行政处罚案件,且仅在禁渔期对违法“定置网”巡查,从未在非禁渔期对此类违法禁用捕捞工具进行过查处。尤其是在专项活动中发现的101张定置网,该局仅劝导渔民自行拆除67张网,未依法进行拆除、暂扣或没收;对于既在禁渔期内又使用禁用捕捞工具涉嫌构成犯罪的,未依法进行调查和移交处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8条、第48条等规定。
文昌市检察院分别于2018年8月2日、9月3日、12月21日到冯家湾等海域跟进监督发现,该区域仍有大量“定置网”存在。经检察机关调查及群众反映,该局在检察建议发出后,违法“定置网”的情况未发生明显变化。
庭审现场
针对以上行为,检察机关依法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对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责、社会公益受到侵害的事实、检察机关启动诉前程序情况以及被诉行政机关行政违法等方面进行举证,并就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有效打击文昌辖区海域使用违法“定置网”非法捕捞行为和社会公益受到损害二者之间因果关系进行论证。
在充分举证质证后,诉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即被告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原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是否依法全面正确履职开展辩论。海口海事法院就该案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
海口海事法院将对该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