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舌尖安全”!内蒙古四部门联合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时间:2019-10-31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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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下午,内蒙古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 要求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自治区检察院召开。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林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树林专委宣读专项行动方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呼格吉胡、自治区公安厅食药环侦查总队总队长赵玉和介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精神,自治区检察院结合内蒙古地区实际,主动邀请公安机关参加联合专项行动,由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共同组织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联合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从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工作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等5个方面予以明确。
郑锦春指出,全区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专注食品药品安全,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等系列活动和重点案件的办理,取得很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郑锦春强调,这次联合行动在原来的工作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全区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好专项行动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食品药品领域安全保护工作。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中谋划部署;站在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中华民族未来、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来认识。二是以公益诉讼为抓手,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把食品药品安全保护作为公益诉讼办案的重点,打好解决食品药品领域中重点损害公益问题的持久战。三是落实公益诉讼“三检合一”办案模式,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全方位司法保护。各级检察机关要持续加大刑事检察办案力度,要加大民事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要加大行政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要加强行政诉讼监督,特别是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四是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不断深化内外协作配合,打好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战。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开展两法衔接;内部要打好食品药品安全检察保护整体战。
杨林就落实好“四个最严”要求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强化食品重点领域监管要求,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社会共治体系建设。二是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案件移送工作。三是精准把握食品监管的着力点、关键点,确保“四个最严”落到实处。
呼格吉胡通报了全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就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他提出,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案件办理工作重点”,严惩重处涉药违法犯罪行为;要主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建立药品案件线索移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以及交流学习等工作机制,形成药品安全保护合力;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落实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赵玉和提出全区公安机关要依法严打食药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全面推进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办法的落实,不断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交、检验鉴定及经费保障等衔接机制。要坚持打击破案和规范执法、惩治犯罪和保障权益并重的原则,严格依法办案。
自治区和各盟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