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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随着法官一声锤响,由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等四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为科右前旗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经查, 2019年8月,科右前旗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被告马某等四人污染环境案中,马某等四人非法拆解、生产、存放危险废旧物质,使土壤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科右前旗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马某等四名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对被扣押的危险废旧物进行处置费用、运输费用、储存费用以及司法鉴定费用。
庭审中,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严密的证据链条,充分的举证、质证,当庭发表了出庭意见,对公益诉讼的诉求的合法性、必要性、及诉求依据,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进行了充分而生动的阐述,着力宣扬“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和“有损必究”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表示愿意赔偿由自己污染环境而造成的损失,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