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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最高检对B类建议集中再答复·公益诉讼
时间:2020-05-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代表建议

  2018年3月,辛琰、王娟玲、阎少泉、杨蓉、李志强、马瑞燕、张建国、张宏祥、郭凤莲、双少敏等10名全国人大代表在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向大会提交《关于尽快修订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相关法律的建议》。

  辛琰等代表建议,由国务院出台行政机关全面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制度;或建议“两高”及早单独或联合出台工作实施细则;或修改行政诉讼法。辛琰等代表具体提出,建议诉前程序中,赋予检察机关必要的证据调取调查权;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应以公共利益是否真正得到彻底维护为基准。

  □最高检答复

  对于在诉前程序中赋予检察机关必要的调查取证权的建议,最高检表示,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明确了检察机关包括“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在内的八项职权,进一步完善了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以及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措施和方式。下一步,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最高检将颁布《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试行)》等司法解释性文件,明确规定公益诉讼调查取证的程序、方式、手段等具体流程,作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基本程序规范。同时,适时提出修法建议,积极推动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设定被调查对象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明确检察机关可以适用妨害诉讼的司法强制措施。同时,积极与党委、政府、监察委等建立工作机制,加大对负有作证义务而不予配合的机关组织或人员的党纪、政纪问责。

  对于积极推动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衔接的建议,最高检表示,公益诉讼问题复杂、牵涉面广,持续跟进监督非常必要。2019年4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对2018年办理的10万余件诉前检察建议持续落实情况进行评查。最高检派出6个督查组,通过查阅案卷、现场勘验、听取相关单位意见等方式,发现行政机关逾期未回复的1900余件、实际未整改的900余件、整改不彻底的5400余件、事后反弹回潮的460余件。目前已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4100余件,依法提起诉讼50余件。下一步,将总结公益诉讼检察“回头看”经验,把针对诉前程序、提起诉讼及判决执行全流程“回头看”作为“规定动作”,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及时纠偏,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更规范。

  □一线亮点

  “回头看”发现绝户网整治不力问题

  长期大量使用小于国家规定最小网目网具非法捕捞,是一种毁灭性的捕捞方式,严重破坏海洋渔业资源和环境。海南省文昌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时发现,在文昌市辖区海域内存在大量使用违法定置网(俗称“绝户网”)非法捕捞违法情形,于2018年4月25日向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对定置网进行清理并进行处罚。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于2018年6月25日回复称,已在2018年5月4日至5月13日期间,全市范围开展违规渔具清理专项行动,查处了101张定置网。

  经检察机关跟进调查,2015年至2018年8月21日期间,该局没有一宗因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35mm)定置网的行政处罚案件,对专项活动中发现的101张定置网,该局只是采用告知牌方式告知渔民自行拆除,未严格依照渔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手段进行处置,对可能涉嫌犯罪的情况也未依法进行调查并移交处理。文昌市检察院于2018年8月2日、9月3日、12月21日到冯家湾等海域跟进监督发现,该区域仍有大量违法定置网存在。

  2018年12月28日,文昌市检察院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9年9月19日法院开庭宣判,判决确认被告对辖区海域内的违法定置网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履行职责。判决后,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原海洋与渔业局)没有上诉,并主动与文昌市检察院就如何查处定置网非法捕捞事宜进行沟通,同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为公益诉讼制度全面落实提供立体保障

  □代表建议

  201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王麒在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向大会提交《关于全面保障落实公益诉讼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建议》。

  王麒代表提出了四点具体建议:一是以检察机关为主体,建立公益诉讼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大提起公益诉讼的力度。二是深化理论研究,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三是切实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为公益诉讼制度的全面落实提供人才保障。四是建立国家公益诉讼基金,为公益诉讼提供物质保障。

  □最高检答复

  今年3月,最高检办公厅第二次向王麒代表发出答复函。

  对于王麒代表提出的建立公益诉讼网络平台的建议,最高检答复函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原12309职务犯罪举报电话升级建设为12309检察服务中心,2019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正式揭牌成立;2019年9月,12309中国检察网正式上线后,已接受200余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在民事公益诉讼方面,检察机关统一在正义网发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方便社会组织及时关注,积极行使提起公益诉讼权利。各地检察机关也创新多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如浙江、黑龙江等地检察机关全面设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接受群众举报,并对案件线索进行统一管理。2019年,全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数、起诉数与去年同期数据相比,分别增长了12%和48%。

  对于代表提出的加强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问题,答复函具体介绍了三项举措。一是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全国政协召开“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商座谈会,为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二是着力强化外部沟通协作。2019年1月,最高检与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会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为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三是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机制。2019年6月,由最高检推动,司法部专门下发通知,已有58家鉴定机构承诺先鉴定后收费。最高检还与中科院成立生态环境鉴定联合实验室,江苏、浙江省检察院分别与本省生态环境厅成立公益诉讼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等。

  对于代表提出的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建设问题,最高检在答复函中介绍,检察机关通过“培训+办案+研究”实战培训模式、充分发挥“检答网”答疑功能、以及建立由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案例专刊和案例目录等构成的多层次公益诉讼案例指导体系等,提升办案人员专业化水平。

  对于代表提出的设立国家公益诉讼基金的建议,最高检答复称,实践中,部分地方由财政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共同设立生态环境损害专项赔偿资金。接下来,最高检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会商,探索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专项基金制度。

  □一线亮点

  广西首个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设立

  经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三级检察院沟通协调和积极推动,藤县县政府2019年7月发文,正式设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解决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在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中调查取证、鉴定评估、诉讼费用、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应急处置及环境损害修复的经费保障问题,以鼓励和支持公益诉讼工作。该专项基金由藤县财政局统一核算和管理,是广西设立的第一个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

  该专项基金来源包括: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无特定受益人的公益损害赔偿金;环境侵权类案件中受损害环境无修复可能或不便于修复,法院判决采取替代性修复措施时,环境致害人缴纳的环境修复金;侵害公益案件的刑事被告人自愿缴纳的公益款;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公共利益致害人自愿缴纳的公益赔偿金、公益修复金以及自愿捐赠的公益款;其他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自愿捐赠的公益金等五个方面。

  专项基金的支出范围包括:对侵害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重大公益类侵权案中受损害公益的必要修复费用和受害人的紧急救助费用;社会团体提起的公益诉讼中,所发生的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必要费用;对提供公益侵害案件线索的举报人的必要奖励费用;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中,需要对公益进行修复的相关费用;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应急处置费用等七个方面。

  (邓铁军 周远宏)

  大力推进公益诉讼专业化建设

  □代表建议

  2018年3月,崔智友、陈东辉、罗艳、黄超、覃建宁、易捷、陈坤、陆爱益、陆弟敏、吴刚、莫小峰、莫华福等12名全国人大代表在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向大会提交《关于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

  崔智友等代表提出,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检察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或通过立法解释的形式,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具体程序,如检察机关在诉讼中的地位、名称和抗诉程序等;赋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相应的调查权,明确相关单位和个人配合调查的义务;明确公益诉讼鉴定费用、公告费用、诉讼费用的承担主体等,为开展公益诉讼司法实践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律依据;建议在机构、人员、编制等方面加大公益诉讼支持力度,建立专门的公益诉讼机构,明确人员数量配备,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最高检答复

  最高检在答复中详细介绍了认真落实代表建议,持续推动相关工作并取得进展的有关情况。

  关于完善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最高检在答复函中介绍,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明确了检察机关包括“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在内的八项职权,进一步完善了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以及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措施和方式,为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最高检表示,将颁布《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试行)》等司法解释性文件,作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基本程序规范。并将适时提出修法建议,不断完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方面的规定。推动修改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文物保护法、铁路法等相关法律,将实践探索已相对成熟、工作规律已有把握的案件领域、工作内容转化为稳定的法律。积极推动时机成熟时制定专门的公益诉讼法。

  关于建立专门的公益诉讼机构,最高检答复,已通过内设机构改革,成立第八检察厅专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地方检察机关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同步落实,省级检察院单设了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市、县两级检察院组建了专门机构或专门办案组。下一阶段,各级检察机关将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下大气力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专业化办案组织,配齐配强一线办案力量。

  □一线亮点

  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破解取证难题

  目前,已有不少地方检察机关将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无人机取证等科技手段运用到办案实践中,提升公益诉讼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能力。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时,遇到一个难题:辖区某耕地地块被违法占用,需要固定其面积及使用、变化情况。

  如果由被诉单位提供的证据材料,难以保证客观真实性。“可以试试申请使用区块链和卫星遥感技术。”该院分管副检察长穆书芹给出了解决办法。

  办案人员迅速联系武汉市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处,申请使用区块链和卫星遥感技术。技术人员协助调取了2014年1月至2018年4月,涉案地块在13个不同时间节点上的26张卫星遥感影像图。这些图像直观显示了一块绿油油的农田,一步步被硬化变白并搭建违法建筑的全过程,以及该院发出检察建议后,该地块上硬化变白面积仍旧持续变大的动态情况。通过调取不同时间点的卫星遥感影像图,动态呈现了土地受损过程,尤其是在诉前程序后,非法占地依旧持续,为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