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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多元化办案护卫民生民利
时间:2020-06-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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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多元化办案护卫民生民利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检察院发现该县石埇镇一肉鸭养殖场排放的粪便、污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南流江支流,严重污染了水源。该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线索摸排机制,进行现场勘察取证,与石埇镇相关负责领导就养殖场水源污染事件进行磋商整改,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公共利益不受侵犯。

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多元化办案护卫民生民利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善用多元化办案手段维护公共利益,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315件,立案2479件,发出检察建议1005件;发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147件,起诉56件,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呈现强劲发展势头。

聚焦重大民生民利,争做抗疫强援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及时跟进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开展涉疫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精准服务防疫工作大局。针对公共场所没有设置废弃口罩收集桶、废弃口罩随意丢弃等问题,南宁、柳州等地检察机关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有效消减公共卫生安全隐患。针对在履职中发现的防控管理疏漏点与风险点,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废弃口罩、防护服等防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来宾市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存在公共场所未按规定限制人流、未设置体温检测点等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督促主管部门履职,完善防控措施。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广西检察机关积极运用立案后磋商程序,促进涉疫公益诉讼案件高效优质办理。截至3月中旬,共收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56件,立案236件,通过磋商程序结案158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3件。

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护卫八桂生态

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司法实践中,广西检察机关注重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衔接,形成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追责内在合力。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在办理陆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时敏锐地察觉到,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的各类野生动物包括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经过对案件线索的全面、充分评估,该院启动了“刑事+公益”的诉讼模式。今年3月3日对陆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责任,追偿损失并要求行为人公开赔礼道歉。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广西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将非法养殖野生动物等重要案件线索通报行政机关处理,通过主动磋商沟通、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在“点对点”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开展全面专项整治。并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动探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原生态修复”长效机制,以“原生态修复”的方式,将从“枪口下”“捕网中”解救的野生动物活体有效放归大自然,实现修复受损生态,维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整治群众身边的民生问题,消减安全隐患

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问题加强监督。今年春节期间,广西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春节年货市场和烟花爆竹管理”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紧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三无”食品、“山寨”年货等侵犯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开展线索摸排,发现线索35件,立案31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4件。同时,围绕烟花爆竹生产、运输、仓储、销售、燃放管控等行为,及时督促行政机关排除安全、污染等隐患,发现线索57件,立案38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4件。

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广西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全面掌握食品安全和烟花爆竹管控方面的主要措施和监管漏洞,分类分层次灵活运用现场反馈、通报线索、诉前磋商、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加强行业和区域治理,确保相关问题稳妥、高效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