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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林草长制办公室与检察机关执法司法联动工作,凝聚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合力,近日,兴安盟检察分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崔洪波,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宋广滨、保护地科科长王磊,科右前旗公安局相关人员及我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韩晓洁,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永丽一行,踏查了我院办理的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的涉案地块,研究该案犯罪事实的认定和植被修复问题。
从现场返回后,我院第二检察部立即组织召开案件讨论会,案件承办人汇报了案件侦查、审查情况,宋广滨支队长对涉案地类认定进行深入分析,并解答了案件涉及的专业性问题。同时,参会人员对于涉案地恢复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
就做好后续工作,崔洪波主任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因涉案区域地貌特殊,希望林草部门对涉案地的植被恢复给予专业性支持,协助检察机关聘请专家进行论证,出具科学合理的修复意见;二是涉案地目前存在安全隐患,对涉案地负有行政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况,应及时对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积极履行监管职责。
此次活动是自科右前旗林草长制办公室与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建立“林草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后开展的首次联合专项行动,践行了重点工作协同推进、重要案件协同督导的合作理念。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紧盯林草领域相关案件,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构筑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草生态保护新格局,推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我旗生态文明建设发挥能动检察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