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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监督与检察建议并举 发挥侦查监督职能 规范医药领域秩序
时间:2018-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科右前旗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办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桩2016年春开始在科右前旗科尔沁镇金碧苑小区自家住宅内给他人看病,并生产、销售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蒙药,导致被害人金某在吃过其开具的药品之后身体受损,出现肾衰竭情况。获悉该情况后前旗院迅速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将该案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刑事立案并引导侦查。

为防止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的现象,前旗院在将该案监督立案后加强跟踪案件进展,得知犯罪嫌疑人王某桩曾具有乡村医师资格证,但已经过期。据此,王某桩的行为还可能涉嫌非法行医罪,应当与生产、销售假药罪从一重罪处罚。公安机关反馈信息称科右前旗卫计局尚不能提供王某桩是否具有行医资格的相关证据。为有效指控犯罪,根据 “两法衔接”中办发〔2011〕8号、国办发〔2012〕51号) 的要求,前旗院侦查监督科向科右前旗卫计局发出了“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函”,建议卫计局将王某桩是否具有行医资格的相关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并抄送至科右前旗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并向科右前旗卫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卫计局对前旗境内诊所、民间行医处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黑诊所”严厉取缔;针对打着“中医保健按摩”旗号设立的非医疗机构开展排查,对不具备相关资质但开展非法行医活动的机构依法取缔;对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未办理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的诊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非法行医活动,并在执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取缔公告。科右前旗卫计局收到该文书后,迅速给前旗院侦查监督科回复并说明情况,表示将能够调取的证据移送给司法机关。

科右前旗院侦查监督科把“两项监督”同“两法衔接”工作有效结合,通过监督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问题,挖掘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线索,促进环境、医疗、食药等领域执法的规范化,并在追求实效中不断予以完善,通过立案监督与检察建议并举的合力,让侦查监督发挥打击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犯罪的强大威力,最大限度履行好侦查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