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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强法律监督,更要做强自身监督!为全面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四下沉组向兴安盟委反馈的意见,集中挖掘和整治当前兴安盟检察队伍思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兴安盟检察分院对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从7月9日开始,兴安盟检察分院利用近1个月时间组织开展“全盟检察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在此基础上,8月5日,兴安盟检察分院结合兴安盟委政法委在全盟政法机关开展的“纪律作风建设月”活动的具体要求,组织召开全盟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就两项“活动月”的工作实际和具体要求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全面落实“刀刃向内、监督整改,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纪律作风整顿工作。
会上,对前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情况进行了总结。同时,兴安盟检察分院检察长赵国华对此次整改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升,切实增强纪律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从事检察工作的人员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检察系统的纪律作风建设不能削弱,必须强化!要深刻认识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把队伍带好,把队伍管好。
二是政治站位再提高,从讲政治的高度推动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务实高效开展。
全盟检察机关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相结合,聚焦专项整治工作六方面工作重点,特别是工作纪律方面整治重点,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采取务实举措,对照全区、全盟检察长会议既定的工作任务目标和内设机构改革后自治区院、分院新出台的各部门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全力推进下半年各项工作。
三是组织领导再强化,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旗县市院和分院各部门要在7月份纪律作风治理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细化实化工作责任,巩固提升活动效果。全盟两级院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检察人员认真查找机关和自身在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症结、全力整改。要在强化信息报送和宣传引导上,将专项整治活动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经验成效形成文字信息,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专项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是督导整改再强化,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开展好“纪律作风建设月”专项整治工作是盟委确定的抓好扫黑除恶问题整改的重要一环。全盟两级院要严格按照盟委相关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一要把督导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主动认领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遮掩,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二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督导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构建上下联动工作格局。三要在集中整改转入常态化阶段后,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整改未完全到位的事项,紧盯不放,督促尽快完成;对需要长期推进的事项,持续跟踪,不罢手、不放松,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四是要强化整改工作成果运用,进一步深挖彻查“关系网”及“保护伞”,强化“打财断血”,继续加强线索核查,落实好“大三长”“小三长”机制,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