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某某接到检察机关7日内程序性回复后激动地说:‘你们这么快就让我知道我的事儿是哪儿办呢,我心里踏实多了!’”这是6月8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一位信访当事人对“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的评价。
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的“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内蒙古检察机关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情况。
据介绍,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收到群众信访件13059件,均做到了7个工作日内“应回尽回”“能回尽回”;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满3个月答复期的,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的答复率为100%。通过这项工作,重复信访的比例明显下降,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