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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旗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持续狠抓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坚持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制定出台了《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发展的十项措施》《推进依法治旗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改革和经济发展大局。围绕经济健康稳定运行需要,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查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增强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发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通过法律服务、联席会议、职务犯罪预防授课等形式,确保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推动前旗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招投标市场环境,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列为前置程序,跟进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等环节,保障政府投资和项目资金的安全。五年来,为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3288次。围绕旗委工作部署,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集中全院力量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取得胜利。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种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积极参与“缉枪治暴扫黄禁赌”等专项行动,继续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和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妥善处理因环境保护、征地拆迁、讨薪讨债等引发的矛盾,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而引发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对社会反响强烈、民愤大、严重影响农村牧区社会稳定的案件,坚持做到快捕快诉,确保不在检察环节上贻误战机。五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03件532人,批准逮捕315件430人,不批准逮捕 84 件 100人,撤回3件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97件1549 人,提起公诉 1088件1360人,报送兴安盟检察分院36 件55 人,不起诉 21件35人。批捕准确率、起诉准确率、有罪判决准确率均为100%。
着力保障生态建设。按照全盟检察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生态兴安检察模式”,倡导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针对我旗自然环境优美的实际,制定出台了《保障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十项举措》,积极主动服务生态前旗建设,摸排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加大对破坏生态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扎实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对前旗金鳞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污染环境案进行立案监督,从法律层面为前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贡献和努力。
深入推进民生检察。依法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非法集资、违法举债等犯罪活动的惩治力度,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妥善解决涉检信访问题。开通服务群众平台,实现三级检察机关视频网络的互联互通互动,把司法救助、法律咨询、举报宣传、便民服务等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了“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积极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力求做到亲民、利民、便民,将法律春天般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身边。五年来,控告申诉部门共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0余件,咨询500余件,开展法制宣传100余次,开展司法救助6次,对6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实施救助,共发放救助金 30余万元,实现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与检察干警“面对面”交流。加强蒙汉双语诉讼服务,广泛开展双语法律解答和法制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被旗委、旗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会面整体防控,共同推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平安建设。组织干警参与“五城同创”工作,让“文明从我们自身做起”,为城市建设做出努力。开展法律“五进”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坚持推进“举报宣传周”活动,提升农牧民知法、守法、学法的意识,为社会和谐增添积极因素。通过让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开展“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加强对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成立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理工作机构,突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和帮教挽救,积极推行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分案处理、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未成年人依法作不捕、不诉从宽处理。院青少年维权岗先后被命名为区、盟、旗三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院关工委被选树为盟、旗两级政法系统示范关工委,并被区、盟、旗关工委分别授予“五好关工委”和“五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以促进反腐倡廉为重点,实现司法办案质效并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实现自侦办案规模、结构和质效的同步提升。
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8件12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7件98人,渎职侵权案件21件2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400余万元。按照自治区检察院统一部署,先后选派精干力量参与查办鄂尔多斯市委原副秘书长、农工部部长高耀伟(正处级)受贿、滥用职权案,鄂尔多斯市人大原副主任包生荣(副厅级)受贿、滥用职权案,全国政协原常委、全国政协港澳台办原主任孙怀山(正部长级)受贿案,自侦队伍办案能力和整体素质得到不断提升。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特别是快查严处发生在农村牧区的“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国家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百姓。
大力提升办案效果。探索实行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规范化取证、信息化依托、集约化办案模式,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侦查水平。积极创新职务犯罪侦查方式,加强现代侦查技术装备的运用,提高精细化初查的效率,落实“大自侦”工作思路,整合办案资源,优化资源配置,集中优势抓办案,职务犯罪查办工作迈入全区先进行列,先后多次被兴安盟检察分院记功嘉奖,典型经验被自治区检察院总结并推广。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乡村公路以及水土流失等重点治理工程项目,深入S101霍阿一级路和S203乌阿二级路招标、施工现场,全程跟踪监督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深入职务犯罪重点部门进行专项调查活动,开展职务犯罪风险源点排查防控21次,开展预防咨询381次,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6件,预防调查17件,案例分析20件,帮助有关单位堵漏建制。深入到食品、药品、税务、国土以及科尔沁镇、居力很镇等部门和地区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律宣传,受教育干部群众1.1万人次。
(三)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中心,构建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刑事诉讼监督与民事诉讼监督并重的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我院探索建立侦查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提高侦查人员收集、固定证据水平。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侦查。五年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8件19人;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6件28人;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诉14件29人,共发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6件,公安机关全部采纳率100%。加大审判监督力度,依法提出抗诉7件10人,发出审判监督检察建议46件,对法院的审判活动实现了有效监督。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推进“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五年来,共办理和解息诉案件56件,派员参与庭审监督8次,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 33件,其它类检察建议15 份,均被法院采纳,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院《关于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相关情况的报告》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方案要点》等文件,成立公益诉讼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组织、人才、经费保障,确保公益诉讼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积极推动重点人群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和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认真清查事故隐患,促进监管场所的安全监管。加强巡查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对在押人员谈心、帮教工作。五年来,集中为在押人员上法制教育课10余次,谈心教育200余次,受教育者300余人。针对社区矫正人员虚管、托管、矫正不当现象,向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书》100余份,对监管机关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4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4件44人。
(四)以强化内外监督为动力,健全检察权依法运行机制
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热情,以创新创优为主线,以争创促工作,以争创促改革,以争创促创新,推动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强化监督、保障民生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在查办案件和审查案件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及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等方面,通过自查和专项评查,对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及时加以整改落实。创新推行“一案三防”工作机制,促使所办案件都能做到预防司法腐败、预防办案差错和瑕疵、预防引发涉检上访。
深化智慧检务建设。高质量完成了检察专网分级保护系统的建设任务,积极筹划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建设。完成了办案工作区、智能化检委会会议室等检务设施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了检委会科学决策的智能化水平。打造“互联网+检察”便民服务平台,有效运用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和搜狐客户端,构建起了“前检网群”信息发布互动平台。创办“网上检察为民服务中心”,集中检察业务咨询、在线举报申诉、检务公开、律师接待预约等服务功能,提供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五年来,我院共召开检委会35次,案件管理部门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06条,法律文书110份,公布重要案件信息12件,办理律师辩护与代理预约5件,上报立法建议5件,重大典型案件备案27件。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我院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地推进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共选任员额检察官20人,组建了检察官办案组15个,突出了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入额的院领导直接参与了案件查办,实现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办案职能的转变。同时,主动沟通协调,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和自治区以下人财物统管工作。
强化内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重要工作和事项向旗委、旗人大请示报告。扎实开展了“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月”等活动。通过走访区、旗人大代表,邀请参观视察、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以及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新机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深入推进检察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司法办案各环节的实时、动态、全面监管。健全常态化的案件质量和效果评查机制,对案件质量问题及时通报。
(五)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安排部署,教育全体检察人员自觉树立“四个意识”,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形象。五年来,我院先后有162人次和16个集体受到各级各类表彰,控申科春华同志荣获2017年度全区“十佳法治人物”荣誉称号。
着力抓好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实践活动,院党组和班子成员带头查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干警党性观念和宗旨教育,自觉增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意识。开办检察道德讲堂,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筑牢检察信念之基,常补干警精神之钙。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办案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做到党建工作责任全覆盖。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制度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谈心谈话等制度,推动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通过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举办党纪党规知识竞赛等形式推进政治建检。组织干警观看检察系统先进人物——党的十九大代表“潘志荣同志先进事迹宣讲”,带动全院干警掀起学典型、争先进的热情和高潮。按规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大会,院领导与各科室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责任,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开展环节干部述职述廉和新入职干警廉政谈话,对干警遵章守纪、检风检容形成常态化管理和督察。
强化队伍素能建设。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在旗委的关心和支持下,我院有6名同志分别走上副检察长、纪检组长、党组成员领导岗位,选拔了18名年轻干警走上中层干部岗位,招录了9名公务员,班子成员和队伍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围绕新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后检察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开展自侦案件审讯观摩评比、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等岗位练兵活动。组织鼓励双语人才,向办案部门及案件当事人提供双语翻译服务,保障诉讼当事人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参加诉讼的权利。全面推进“素质工程强检、文化管理兴院”发展战略,制定《创建具有前旗特色的学习型检察院实施方案》,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五年来,我院先后有248人次参加了国家级和区盟级各类培训。
抓牢纪律作风建设。根据我院的实际和工作特点,制定了《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升工作效能。加强队伍日常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做到精细管理、精准监督。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先后制定了《会议管理办法》《检察人员问责暂行办法》《审查起诉工作规范》《部门和干警绩效考核办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检察纪律的刚性约束。大力推进检察廉政文化建设,设立廉政书架,打造廉政画廊和警示教育长廊,丰富完善院史展览馆版面内容,努力营造廉洁从检的文化氛围。
注重抓好宣传思想工作。严格履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大力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及时掌握、反馈、处理涉检舆情,积极监控和引导涉检舆情。规范强化检察宣传调研奖励制度,坚持将检察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一并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励制度,调动每位干警写作的积极性。不断加强检察门户网站、重大案件信息公开网、官方微信、微博及“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及时宣传检察工作动态和成效。五年来,通过新媒体工作室微信平台共发布检察类工作、理论信息700余篇,调研类文章50余篇,在全区新媒体建设运营集体评选活动中,我院获得最具潜力奖和最佳原创作品奖,通过旗级以上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600余篇,实现了稿件数量、质量和发稿级别的同步提高。
寒暑易节,春秋五载。回顾五年来前旗检察所走过的路,给予我们诸多有益的启示:一是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履职,才能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只有始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才能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三是只有始终融入大局、服务发展,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职能;四是只有始终坚守底线、敢于担当,才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五是只有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才能不断谱写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新篇章。
各位代表,五年来的检察工作,离不开旗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旗政府、旗政协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在此,我代表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的司法理念和工作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转变;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仍有薄弱环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检察人员办案能力与司法责任制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检察专家型人才储备匮乏还有待于培养。对这些不足,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严谨的作风和务实的态度,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
今后五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产业强旗、旅游富旗、科教兴旗、开放活旗、依法治旗”的发展战略,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龙头,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前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奋力争先。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实现检察工作发展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生态前旗建设同频共振。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严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依法及时惩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助推营造产权保障有力、竞争公平有序的创新环境。加大力度打击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金融财产安全等侵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和财产权益的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保护前旗的优美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在履行好检察职能上奋力争先。紧跟创新社会治理,多措并举,提升平安前旗、法治前旗建设水平。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主要业务工作居前列”的标准,健全完善司法办案体系,推动司法办案工作均衡、协调、统筹发展。健全完善法律监督格局、机制,有效改善诉讼监督薄弱环节,着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和成效。
第三,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奋力争先。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有效落实。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使检察机关的司法形象、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四,在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上奋力争先。加强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推动传统工作模式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管理模式和机制,健全涵盖检察业务、队伍、事务各个方面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水平。
第五,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奋力争先。强化学习教育,着力提升班子成员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和超前思维。采取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举措,开展专业化培训,培养专业化人才,提升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水平。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驰而不息地改进作风,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
各位代表,崭新的2018年已经到来,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继续强化目标引领,紧贴前旗实际,围绕监察体制改革,找准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保持工作业务齐头并进良好的发展态势;继续抓好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书记员等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检察发展基础;注重创新,紧贴法律监督这一主责主业,在监督措施、监督领域、监督机制上下工夫,把法律监督职能认真履行好。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忠诚履职,继续前行,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前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