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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8日在科右前旗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劲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旗委和兴安盟检察分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总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总基调,立足司法办案,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呈现新气象,又获新发展。
一、牢牢扎根主责主业,提升监督质效、维护公平正义
稳步推进刑事检察工作。依法履行批捕、公诉职能,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全力推进平安前旗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7件153人,提起公诉409件523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人,追加起诉遗漏同案犯31人。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11件,提出抗诉3件。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依法严惩、打准打狠”的工作要求,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全年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32人,其中旗法院对1件9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余1件23人正在审理中。针对黑恶案件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并监督落实,通过落实检察建议,堵塞了漏洞,最大限度挤压了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重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围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领域,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虚假诉讼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构建完善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全年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82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对诉讼中存在的虚假诉讼情形,对生效裁判中事实不清、判决落项问题,均已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办理行政检察案件90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类案件32件,发出检察建议32份;办理行政违监类案件27件,发出检察建议27份,均已得到有效采纳;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类案件31件,现均已终结审查。
切实做好公益诉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领域,依法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全年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1件,立案19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案件7件、食品药品领域案件4件、国有财产领域案件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发布诉前公告2件,收到回复11件。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联合食药监等部门走访核实市场对所销售生肉制品经营户“两证两章”,仔细检查经营户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出货台账,确保猪肉产品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办理了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全盟首例环境污染领域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已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达到了“办理一案,震慑一方,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通过办案,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督促修复被损毁破坏的林地草原276亩,督促清理固体危险废物废旧铅酸蓄电池73吨;在食品药品领域,督促行政机关严格规范行政处罚程序3件;在国有资产保护领域,督促回收国有土地出让金共计5879万元,督促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收回应急救灾贷款61万元。
依法开展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立案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行为,纠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2件,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件,切实做到有罪必究,疑罪从无,不枉不纵。及时适应公安机关“一站式”办案模式的转变,成立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将法律监督向执法办案一线延伸。充分发挥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对“进、管、出”全过程实行动态监管,2019年针对监管机关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书》3份,均被监管机关采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督促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有效预防安全隐患。加强社区矫正常态化检察,坚持日常巡察与专项检察相结合,对监管不严存在脱漏管隐患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相关单位全部采纳,并进行了整改。为减少逮捕后不必要羁押,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向办案单位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19份,办案单位均采纳了建议,变更了强制措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依法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出检察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二、坚持以创新为引领,拓展办案思路、提升办案质效
发挥“兴安之春”品牌效应,在办案中体现“检察温情”。我院结合前旗实际,积极培树和打造了“全国模范检察官”春华同志,并以她为依托建立了“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2019年春华同志又被评为第七届感动内蒙古人物提名奖,并荣获兴安盟五一劳动奖章。“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以温馨接待、温情维权、温和释法、温良护法的“四温”工作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采取“首办责任制、回复规范制、分析研判制”三项制度举措,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诉求,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访累”,减少重复信访。2019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85件次,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立案监督案件2件,民事监督案件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启动远程视频接访11次,解答法律咨询120余次。我院还创新性地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列入“兴安之春”的工作范围,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全国模范检察官”春华具体负责,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殊检察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督促学校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及“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年共受理未检案件4件,涉案未成年人4人。其中批准逮捕2件2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变更强制措施1件1人,对1件1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9月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启动以来,我院在确保案件质量和司法公正的前提下,主动作为,彰显检察官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采取了多项有效的措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学习研究、多方沟通的基础上,建立了相关机制。全年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89件109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求达到的标准。
三、充分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发展、保障为民司法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有我院特色的《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稳步扎实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与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开展“我和国旗合个影”、参观红色党支部旧址等活动,熔铸全院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围绕初心使命、担当作为等方面深入检视剖析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全年共计确定15个重点调研课题访谈基层群众280余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300余份在12个方面专项整治检视问题26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忠诚履职,助力脱贫攻坚。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开展精准扶贫,主动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及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2019年共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积极主动做好帮扶群众的精准脱贫工作,我院党组带领干警多次深入到扶贫联系点阿力得尔苏木沙布台嘎查和混都冷嘎查开展调研,从解决贫困户最关心、最直接的实际问题做起,帮助深度贫困村沙布台嘎查争取扶贫资金320万元,建起了5万平方米的养殖合作社。目前,合作社内养殖了800只湖羊,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可达19万元,让贫困户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积极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更加注重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健全与工商联联系机制,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机制的十条措施》,实行信息共享、联合调研、联合法治宣传。关注企业司法需求,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听取意见,了解需求,解答疑问,努力营造健康营商环境。对涉案的民营企业,严格落实“该不捕的不捕,该不诉的不诉”的工作要求,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根据司法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我院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以深化法律监督为核心,以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为目标,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全院内设机构由原来的21个精简为6个,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作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按照案件类型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队伍,确保每个案件由一个办案组跟进到底。健全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司法责任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与侦查机关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听取意见、引导侦查取证及与审判机关证据展示、辨析质证及法庭辩论说理等机制,引导构建以客观证据为核心的证据证明和事实认定体系。
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筑牢初心使命、锻造过硬队伍
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谋划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从严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定期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干警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
锤炼过硬本领。着力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干警教育培训,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干警学用结合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大网络化培训力度,用好检察业务交流平台“检答网”,借力专家咨询委员会“智库”作用,促进检察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扎实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五、以宪法为根本遵循,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规范司法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向旗政协通报工作。加强经常性联系,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视察检察工作,让检察走进群众,让群众了解检察。把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切入点,梳理各界关于进一步拓展监督职能、深化司法为民、加强法治宣传等30余条建议,逐项办理、认真落实,在参与社会治理、服务法治建设上体现检察担当。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坚持案件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全面推行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全年向社会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54条、终结性法律文书257份。用好“两微一端”平台,推动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检察资源和社会力量、形象建设和业务工作联动互融,全年共发布微博信息800余条,微信信息200余条,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
各位代表,一年来,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以坚定的政治信念、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先后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领导班子”等荣誉称号,15名个人获旗级以上表彰。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旗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旗政府、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前旗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检察职能发挥不全面,为人民群众提供的检察产品还不够优质;二是维护法治公平正义的能力还不突出。检察队伍建设与专业化人才培养联系不够紧密,教育培训机制仍需健全完善,接待群众、释法说理、普法宣传能力有待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步伐仍需加快;三是法律监督质效离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四是全面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机关作风和司法作风还需进一步改进。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起步之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倍感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为此,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前旗、法治前旗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精心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研讨、主题报告等活动,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二是进一步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发展。主动融入“大治理”格局,统筹打击、预防、监督、保护、促进等职能,切实发挥检察监督办案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有效丰富全旗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检察实践。精准定位服务大局着力点,综合运用司法办案、法律监督、检察建议等手段,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更加主动服务民营经济,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进一步强化法治担当,做强主责主业。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职能,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立案监督、引导侦查、批捕起诉、纠正违法等职能优势,保持办案高压态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推动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从影响群众生活、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探索与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线索移送及反馈机制,完善诉前程序,增强对国家利益及社会公益的司法保护。坚持个案与类案监督相结合,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和刚性,维护司法权威。
四是进一步注重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围绕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严把政治首关,引导检察人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检察理论、检察制度和检察文化自信,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服务和保障“中国之治”的决心、信心。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压实主体责任,着力提升领导水平和驾驭全局能力。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风险排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司法、转变作风、拒腐防变,努力打造新时代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我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