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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前旗十七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十﹚
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10日在科右前旗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劲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兴安盟检察分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总要求,忠诚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行稳致远,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为前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以人为本,在服务发展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全体检察干警闻令而动,坚守疫情防控一线,积极参与防控维稳,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提前介入侦查3次,准确追诉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做到涉疫情犯罪案件集中办理、集中起诉,共起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5件8人,均已判决生效,有效维护科右前旗疫情防控秩序稳定。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到不枉不纵。对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崔某某等31人依法提起公诉,旗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持续深化“打财断血”,加强与法院、公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将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在办案中加快对涉案财物的移送和起诉。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通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交流,努力帮助企业化解经营发展中遇到的难题。积极贯彻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快捕快诉涉嫌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3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破坏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件1人,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年依法惩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6件7人,其中1件为单位犯罪。多措并举助力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取得全胜,帮扶点沙布台嘎查、混都冷嘎查共242户建档立卡户652人已全部脱贫,我院被旗委、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发出生态环境领域诉前检察建议67份,通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部门对污水废气、生活垃圾等进行综合治理,助力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二、积极主动作为,在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中彰显检察担当
深入推进平安前旗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7件127人,批准逮捕70件98人,不批捕15件26人,年末未结2件3人;受理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24件515人,提起公诉358件430人,不起诉34件42人,公安机关撤回10件14人,改变管辖1件1人,并案2件2人,年末未结19件26人。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等活动,跟踪监督“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大力推进“智慧未检”建设,定期开展网络直播课,让未成年人接受立体式、浸润式法治教育,实现辖区校园普法教育全覆盖;启动“妈妈工程”,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关口前移,着力推进农村牧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春雨行动”,通过提供司法保护、检察服务、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方式,为残障儿童点亮新的希望;探索建立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及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等制度,认真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确保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健康成长。全年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件8人,救助未成年人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
全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打击犯罪和化解矛盾并重,充分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群众诉求。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10人,其中5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7.5万元,实现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的有机结合。“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坚持以温馨接待、温情维权、温和释法、温良护法的“四温”工作理念,用真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采取“首办责任制、回复规范制、分析研判制”三项制度举措,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访累”,减少重复信访,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78件次,受理控告类信访案件1件,启动远程接访7次,解答法律咨询180余次。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
持续强化刑事检察监督。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未究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1件1人。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为重点,强化侦查监督工作,纠正公安机关漏捕1人,追加起诉20人,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提出抗诉6件,被上级院采纳抗诉意见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工作,针对监管机关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为督促监管场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纠正率100%;针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管、虚管现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相关单位全部采纳。
稳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强化精准监督理念,深入推进对生效裁判、虚假诉讼、执行活动等领域的监督。全年共依职权受理行政检察案件93件,其中督促履职案件29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非诉执行案件16件,生效裁判执行案件16件,审判程序违法案件31件,共发出检察建议59件,有力促进司法公正。持续更新监督理念,把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均获采纳。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加强与法院、行政复议机构等协作配合,寓监督于矛盾化解中,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着力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全年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03件,立案72件,发出检察建议71件,发布诉前公告2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15030亩,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林地11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34213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危险废物73吨。结合“四个最严”,织密食品药品安全防护网,管好“药箱子”护好“菜篮子”守好“米袋子”;以河湖“四乱”清理专项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全旗河湖生态保护,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开展全盟首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取得实效;持续开展“守护草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合法、合理的打击毁林、毁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召开首次公益诉讼诉前听证会,做到了跨行政区域线索移送办理有序衔接,达到了办案效果的双赢多赢共赢。
四、深化改革创新,在激发内生动力中改进检察工作
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轮案制、检察官职权清单、联席会议等配套制度,全面压实办案责任。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结果纳入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监督制约。坚持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年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439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在互动沟通中凝聚司法合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落实诉讼制度改革。在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改革举措前提下,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量刑建议精准化。全年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369件426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0%以上,积极适用速裁程序116件,严格执行值班律师制度,依法精准提出量刑建议,真正实现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办案效率大幅提升、司法资源更加优化、社会矛盾有效化解、社会对抗进一步减少的显著成效。
探索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力打造智慧检务体系,充分发挥“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办案辅助、监督管理、为民服务的作用,通过12309检察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快速发现监督线索、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法治前旗”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强化政治引领,在坚持固本强基中锻造检察铁军
筑牢信仰之基,把握思想之舵。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自觉加强政治砺练,综合运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书记讲党课、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狠抓领导班子建设,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强化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确保我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强化人才培育,打造专业队伍。聚焦检察工作实际需要,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目标,建立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能力弱就重点加强什么”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弥补知识弱项、能力不足、经验盲区,通过对干警进行政治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干警素质,加快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全年共有63名干警参加上三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干警的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强化作风锤炼,狠抓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各项要求,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讲纪律、守规矩、转作风、作表率。坚持刀刃向内,认真开展“以案促改” 警示教育工作,结合“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廉政谈话、廉政党课等形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狠抓执法司法作风,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自觉接受监督,在为人民服务中促进司法规范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向旗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建立常态化走访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司法为民能力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全面推行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全年向社会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11条、终结性法律文书461份。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传播检察好声音,弘扬法治正能量,全年在《检察日报》、内蒙古检察、《兴安日报》等各级媒体共发表文章、信息260余篇。
各位代表,一年来,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以坚定的政治信念、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被盟委命名为“全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被旗委、政府授予“优秀领导班子”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旗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旗政府、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新时代我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比时代发展强烈需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还有待增强;对比人民群众现实期盼,供给的检察产品数量还不够多、质量还不够优;对比全面依法治国更高要求,助推“中国之治”举措方式还有待创新;对比职责使命迫切需要,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还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对标一流、狠抓落实,加强检察业务、检察改革和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打造特色亮点,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前旗“十四五”时期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夯实思想基础。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坚决执行政法工作条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检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贯彻旗委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是进一步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厉打击医疗、教育、“食药环”等领域的刑事犯罪, 着力打击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实现长效常治。继续抓实疫情防控,严厉打击涉疫刑事犯罪,确保战“疫”工作在检察环节不打折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强化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加大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做好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彰显司法为民属性。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加大“两项监督”力度,推动刑事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 坚持司法为民做实行政检察。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不懈抓好环境和资源保护。紧盯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的积极作用,以最小的司法资源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持之以恒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刑诉法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护佑广大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
四是进一步强化精准监督,注重司法办案质效。以新思维破解新难题,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拓展办案范围,积极稳妥办理各领域公益损害案件,注重从乡村治理、法治保障等方面入手,加大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力度。紧盯监督力度不均衡难题,抓好民法典贯彻执行,用精用准法律监督手段,重点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办案总结,对办案质量高、效果好的典型案例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案例指引、参考作用。
五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围绕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坚决整治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突出加强司法办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把提升基本能力作为重要途径,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构建科学的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体系,不断激发队伍内生动力,着力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行者方致远,奋斗路正长!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旗委和兴安盟检察分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奋力推动科右前旗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