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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包丽媛,女,蒙古族,1982年7月出生,内蒙古科右前旗人,2006年10月参加工作,201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医学学士学位,四级高级检察官。
2006.10—2007.12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
2007.12—2008.1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政治部试用期人员
2008.12—2011.0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公诉处科员
2011.03—2016.1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公诉处科员、助理检察员(2009.03—2011.0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在职学习)
2016.10—2016.1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公诉二处副处长、二级检察官
2016.12—2018.1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公诉二处副处长、二级检察官、检察员(其间:2017.05—2017.11 挂职任内蒙古自治区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8.12—2019.06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公诉二处副处长、一级检察官、检察员
2019.06—2020.06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检察员
2020.06—2022.0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检察员
2022.03—2022.0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员
2022.04— 内蒙古自治区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员
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