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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3-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3年2月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国有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保证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检察院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二、 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编制变动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自治区本级预算。

厅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我院共内设机构6个,为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政治部、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我院实有编制数58(行政47人,事业1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4人(在编在岗行政44人,事业10人,书记员16人、复转军人4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总收入为1598.5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598.53万元。上年结转0.0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比2022年增加179.58万元,上升13%。主要原因是调入公务员2人、书记员保障经费人数增加6人,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比上一年增加。

2023年预算总支出为1598.5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598.53万元。上年结转0.0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比2022年增加179.58万元,上升13%。主要原因是调入公务员2人、在编人员工资调标、书记员新增6人,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比例等比上一年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59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98.53万元,占比99.99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比 0%;上年结转0.04万元,占比0.01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59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52万元,占比79.79 %;项目支出323.04万元,占比20.2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培训费等各项检察业务的办案费及装备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98.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8.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0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的编制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要求,根据财政部2023年政府收支科目规定,分类安排情况如下:

——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343.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1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各项检察业务的办案费及装备费。其中在职人员经费766.27万元;基本日常运行公用经费121.66万元,办案业务费188.00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35.04万元、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133万元。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82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款。

——安排住房保障支77.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5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款。

——安排卫生健康支出58.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1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交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95.69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4.04万元,增长342%;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5.43 万元,增长37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 1.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9万元,增长535 %。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4.0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4.04万元,增加37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4.04万元,增加37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74.0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4.04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4.04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增长0 %,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2023年新购执法执勤车辆。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1.66万元,比上年增加10.61万元,上升10%主要原因是调入公务员2人,编制数增加的同时公用经费比例也随之上调,公务用车补贴也比上年增加,故2023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办公费14万元、水电费9万元,取暖费18.10万元, 维修(护)费10万元,培训费3.38万元,福利费14.97万元,手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工会经费11.97万元、其他交通费36.72万元、租赁费0.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凡符合《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全部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2023年共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资金61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61万元。包括:多功能一体机等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共有车辆5辆,全部是执法执勤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2023年我单位资产增量计划资金135.04万元,其中:公车购置3辆、其他政法、检测设备10台。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2个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一)我院2023年业务装备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5万元,占项目预算30%。引进新的高效的办案设备,满足办理各类案件时的需求,做到“科技强检”;促进办公办案一体化,提高干警工作效率;合理有效安排装备资金,做好检务保障工作;确保其他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二)我院2023年办案业务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8万元,占项目预算41%。认真办理自治区、分院交办及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做到查无遗漏,案件清晰;提高我院的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院的公信力;经费保障到位,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提高办案效率,完成各项任务;通过办案业务费得应用,更好的服务群众;确保其他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根玲 联系电话:0482-8398461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