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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部门(单位)名称: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
单位负责人:刘海勇
财务负责人:韩英春
编制人:毕根玲
报送日期:2024年8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保证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检察院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6个,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自治区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服务中心大局。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各类犯罪,批准逮捕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3件3人。
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与察尔森水库管理局的协作配合,建成了集法治宣传、警示教育、成果展示、线索举报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一以贯之推动科右前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助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共同签署了《知识产权保护共联共建合作协议》,落成“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络站”,并在企业成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同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推动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
2.司法为民,守护人民至上底色。用心用情妥善解决群众诉求。认真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部署,控告申诉检察窗口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70余次。加大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5件,发放救助金7.5万元。“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荣获最高检授予的“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称号。
多维构筑未成年人保护格局。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0余次,覆盖近万人。与科右前旗公安局联合共建集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取证、身体检查、心理疏导、司法纠正等功能为一体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司法保护中心,提升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司法保护水平。
3. 深耕主业,展现忠诚履职本色。刑事检察精益求精。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2件8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62件446人。向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9件。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社区矫正工作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
民事检察补强短板。依职权受理民事检察案件70件,其中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9件,民事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 10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共发出检察建57件,其中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7件,民事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0件,法院均在期限内回复,采纳率100%。向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决定书 1份,已促成当事人和解,法院已调解结案
行政检察精准监督。依职权受理案件70件,共发出检察建议61件,其中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9件,制发检察建议39份,25份已回复采纳,14 份尚在回复期;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1件,已制发同步监督检察建议2份,采纳率100%,其余 9件案件尚在审查中;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 20件,制发检察建议20份,采纳率为100%。
公益诉讼检察能动创新。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63件,立案58件,其中生态环境3件,资源保护52件,医疗美容1件,食药领域1件,国土领域1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件,已收到回复16件。
4. 从严治检,打造队伍建设特色。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把握总要求、聚焦总目标、坚持高标准,持续深化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坚持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重点任务,做到检察工作和主题教育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大力提升队伍综合能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做好专业化办案团队培育,通过“导师制”等模式,由资深检察官、业务骨干担任导师,以老带新、以精带弱,突出抓好对青年干警的培养教育。有针对性的加大检察人员外出学习、政治轮训、挂职锻炼的力度,不断深化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激发队伍内生动力。
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旗委政法委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干警素质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深化“以案促改”专项行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提升执法司法水平和公信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764.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5.56万元,增长10.36%,变动原因:用于支付国家赔偿及人员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4.62万元,增加5.0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764.1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764.1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84.62万元,增加5.04%,变动原因:用于支付国家赔偿及人员经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1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1764.1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763.5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84.01万元,增加5%,变动原因:用于支付国家赔偿及人员经费.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61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地方财政退伍兵保险。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61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用于支付地方财政退伍兵保险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764.13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9.06万元,占99.15%;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15.07万元,占0.85%。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763.51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235.04万元,占70.03%;
本年项目支出528.47万元,占29.9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749.0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0.49万元,增长9.41%,变动原因:用于支付人员经费及国家赔偿金等;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55万元,增长4.14%,变动原因:用于支付人员经费及国家赔偿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49.06万元。与年初预算1598.56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36.4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6.44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0.00 万元,支出决算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内容不涉及。
2、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 36.4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国家赔偿金费用。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1468.4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24.52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887.93 万元,支出决算976.4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9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五险公积金等基数上调,人员经费增多。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56.04 万元,支出决算 482.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5.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办案业务费用增加。
3. 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办案业务费用。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17.4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8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涉及此项内容。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0.00 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涉及此项内容。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8.89 万元,支出决算8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7.6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一名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等费用增加。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39.45 万元,支出决算3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有一名在编人员原单位一直未清算,我院未能缴纳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49.2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9.0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37.09万元,支出决算3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0.00 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涉及此项内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 21.19万元,支出决算1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有在编人员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77.4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56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77.97 万元,支出决算7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28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一名在编人员,公积金费用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220.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9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2.58万元、津贴补贴505.91万元、奖金5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4.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2.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7.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4万元、住房公积金77.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81万元。
(二)公用经费12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33万元、手续费0.06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8万元、取暖费18.09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培训费2.34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工会经费15.83万元、福利费11.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528.4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52万元、印刷费4.3万元、邮电费3.23万元、差旅费25.19万元、维修(护)费67.59万元、培训费4.55万元、被装购置费0.30万元、委托业务费15.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65.99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135.04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62.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72.32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93.03万元,支出决算93.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2.32万元,支出决算92.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0.71万元,支出决算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无变化,主要为一是我院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落实,公务接待无明显变化;二是严格使用公车运行维护费,所以无明显变化;三是严格按照公车购置文件要求购置。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3.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32万元,占99.24%;公务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占0.7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涉及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3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2.32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3辆,开支内容:不涉及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72.32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公车到达年限报废。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严格按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要求执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1万元,接待4批次,40人次,开支内容:来我院调研考察及交流学习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不涉及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45万元,增加170.05%,变动原因:因业务接待变多,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21.81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8万元,增长7.03%,变动原因: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比上年同期费用增多。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55.84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4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79.14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20.04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 76.47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 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359.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办案业务费”、“办案装备费”等 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59.04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其中,对“办案业务费”、“办案装备费”、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按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全面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23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 2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 0 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 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100 分。全年预算数为224 万元,执行数为 224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能够认真办理自治区、分院交办及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做到查无遗漏。实现了提高我院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提高办案效率的目标。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总体指标完成较好。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办案业务费预算绩效学习有待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预算绩效管理文件,及时把握政策要求,明确项目实施的绩效导向,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细化绩效目标编制,认真进行自我评价,重视财政绩效评价监督,落实财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经费 | ||||||||||
主管部门 |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24.00 |
224.00 |
224.0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24.00 |
224.00 |
224.00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认真办理自治区、分院交办及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做到查无遗漏,案件清晰;提高我院的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院的公信力;经费保障到位,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提高办案效率,完成各项任务;通过办案业务费得应用,更好的服务群众;确保其他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
截至2023年底,该项目支出224万元,已办结自治区、分院交办及我院案件500余件,项目实施后有效提高了我院的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院的公信力。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案件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00 |
500 |
件 |
8 |
8 |
|
案件办结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00 |
500 |
件 |
7 |
7 |
| |||
质量指标 |
年度结案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 |
% |
10 |
10 |
| ||
宣传业务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 |
% |
5 |
5 |
| |||
时效指标 |
审案及时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 |
% |
5 |
5 |
|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 |
% |
5 |
5 |
| |||
成本指标 |
宣传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 |
5 |
万 |
8 |
8 |
| ||
单次印刷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 |
5 |
元 |
2 |
2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高办案效率 |
定性 |
|
提升 |
提升 |
|
10 |
10 |
| |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
定性 |
|
提升 |
提升 |
|
5 |
5 |
| |||
普法宣传工作能力 |
定性 |
|
提升 |
提升 |
|
5 |
5 |
| |||
可持续影响 |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
定性 |
|
长期 |
长期 |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办案人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2.业务装备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35.04万元,执行数为135.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能够引进新的高效的办案设备,满足办理各类案件时的需求,做到“科技强检”,促进办公办案一体化,提高干警工作效率。同时,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总体指标完成较好。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业务装备费预算绩效学习有待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预算绩效管理文件,及时把握政策要求,明确项目实施的绩效导向,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细化绩效目标编制,认真进行自我评价,重视财政绩效评价监督,落实财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
主管部门 |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5.04 |
135.04 |
135.04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35.04 |
135.04 |
135.04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 目标2: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 |
截至2023年底,该项目支出135.04万元,已完成购买其他专用设备4台、购买执法执勤车3辆、购买多功能一体机4套,项目实施后有效提高了检察院办案效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买其他专用设备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4 |
4 |
台(套)) |
5 |
5 |
|
购买执法执勤车辆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 |
3 |
台(套) |
5 |
5 |
| |||
购买多功能一体机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4 |
4 |
台(套) |
5 |
5 |
| |||
质量指标 |
设备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100 |
% |
7 |
7 |
| ||
资金使用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100 |
% |
8 |
8 |
| |||
时效指标 |
设备购置及时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100 |
% |
5 |
5 |
| ||
资金下达及时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100 |
% |
5 |
5 |
| |||
成本指标 |
执法执勤车辆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74 |
74 |
万元 |
3 |
3 |
| ||
多功能一体机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 |
5 |
万元 |
3 |
3 |
| |||
其他专用设备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6.04 |
56.04 |
万元 |
4 |
4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高检察院办案效率 |
定性 |
|
有效提高 |
有效提高 |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 |
办公设备可持续使用时间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5 |
年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干警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院以“办案业务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我院具体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
一、绩效监控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为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监控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单位以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单位预算绩效监控工作,对本单位的绩效监控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对本单位预算绩效日常监控,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填报,并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及时纠偏。实施阶段主要针对每个项目进行分析调研、撰写报告,拟定初稿、修改完善报告。
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资金总额为224.00万元,全年预计执行224.00万元,执行率为100%。
三、绩效目标情况及分析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本年度设置绩效目标7个,1-12月阶段目标偏离0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1)办理案件数500件,1-12月阶段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500件,1-12月阶段完成值大于等于500件。
(2)案件办结数500件,1-12月阶段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500件,1-12月阶段完成值大于等于500件。
2、质量指标
(3)立案案件办结率,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0%,1-12月阶段完成值100%。
(4)宣传业务率,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0%,1-12月阶段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
(5)案件及时率,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0%,1-12月阶段完成值100%。
(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0%,1-12月阶段完成值100%。
4、成本指标
(7)宣传成本,年度指标值小于等于50000元,1-12月阶段完成值小于等于50000元。
(8)单次印刷成本,年度指标值小于等于50000元,1-12月阶段完成值小于等于50000元。
(二)效益指标
5、社会效益
(9)提高办案效率,年度指标值办案效率显著提升,完成值办案效率显著提升。
(10)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年度指标值提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完成值提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11)普法宣传工作能力,年度指标值普法宣传工作能力得到强化提升。完成值普法宣传工作能力得到强化提升。
6、可持续影响
(8)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年度指标值长期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完成值长期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三) 满意度指标
7、服务对象满意度
(9)群众满意度,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5%,1-12月阶段完成值大于等于95%。
(二)原因分析
1.存在的问题: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不精确,绩效目标未细化量化,目标设置过于宏观,无法体现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主要原因是缺少对项目效益指标的合理预测,无具体的量化指标。
2.个别项目出现阶段性的偏离指标。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的影响,单位很多项目无法正常推进造成,另外项目实施进度慢产生的影响。
四、意见和建议
1.加强培训学习,深刻研读相关文件政策,增强绩效监控的认识。增强绩效主体责任和绩效监控意识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实现。
2.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依据年初计划,以客观的、可测量的绩效指标编制绩效目标,做到细化量化、科学合理,实现绩效目标设置与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的有效结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强化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使预算绩效监控成为常态化,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汇总,积极运用监控结果,对偏离目标的项目绩效及时纠偏。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根玲 联系电话:0482-8398461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