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司法办案
司法办案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郝健君决定逮捕
时间:2021-02-20  作者:  新闻来源:高检网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郝健君(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郝健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