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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涉窨井盖公益诉讼案件424件、制发检察建议1000余件……”3月2日,最高检举行“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新闻发布会,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就“四号检察建议”发布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据悉,2020年3月,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共同出台《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并针对窨井盖治理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发“四号检察建议”。各地检察机关、住建等窨井盖管理部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窨井盖综合治理。
“四号检察建议”发布一年来成效如何?元明用一组数据进行了回答:截至2020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涉窨井盖公益诉讼案件424件;制发检察建议1000余件,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约176000件,推动相关部门更换智能井盖41200余个,安装防坠网、防位移改进装置158300余个。
在推进“四号检察建议”落地过程中,各地检察机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摸清底数,精准发力,积极督促相关主管单位全面履职,将督促工作做细、做实。“截至2020年12月,各级检察机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480余次,开展联合检查700余次。”元明进一步说明。
针对涉窨井盖刑事犯罪,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办案职能,对涉窨井盖犯罪案件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特别是围绕突出公共安全法益保护收集固定证据,依法准确适用罪名。同时,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拓宽案源线索,强化立案监督。据元明介绍,《指导意见》印发至2020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34件38人,起诉49件55人,开展立案监督8件。
此外,检察机关还发挥“四大检察”优势,深化内部联动,刑事检察部门加强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横向协作,开启“刑事检察+”模式,探索“四大检察”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路径。“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还将窨井盖治理的‘点’辐射到公共安全管理的‘面’,对公共场所设施安全、高空坠物等问题治理进行有益探索。”元明称。
为营造全民重视、全民参与、全民维护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围,检察机关作了诸多努力:最高检先后发布两批共十件涉窨井盖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各地检察机关通过“两微一端”新媒体、报纸、电视等各类平台,宣传“四号检察建议”及相关典型案例。元明告诉记者:“四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各地检察机关累计开展媒体宣传1070余次,组织宣讲活动36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5万余册。2020年底,“四号检察建议”被评为“2020年度十大检察新闻”“2020年度十大刑事检察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