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科右前旗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时间:2021-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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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兴安盟司法局、兴安盟检察分院共同印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配合的意见》,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科右前旗司法局在科右前旗范围内联合开展了土地、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活动。
9月1日,兴安盟司法局、兴安盟检察分院共同印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配合的意见》下发后,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与科右前旗司法局取得联系,并建立了专项检查工作微信群,为专项活动开展做好了准备工作。
9月8日至9日,我院同科右前旗司法局先后到科右前旗文化旅游体育局、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右前旗自然资源局,以查看资料,实地评查执法卷宗,座谈等方式进行了监督检查。我院对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执法程序不规范、行政处罚主体性质错误、行政处罚结果缺少法律依据、起诉期限、听证权利告知错误、无罚没款专户等问题与行政执法人员面对面进行交流并提出整改措施。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予以认可,并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发现的问题及不足立行立改,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
9月9日下午,兴安盟检察分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包永帅对我院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活动进行了调研指导,对我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认可的同时就如何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提出了意见建议。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是根据法治兴安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社会各界关注度较高的重点领域进行,后续将逐步扩大监督检查范围。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在兴安盟检察分院督导下,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突出效果导向,在不影响有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情况下,结合实际,灵活工作方式方法,围绕工作重点部署开展了工作,并取得了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