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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前旗检察院检委会集体学习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
时间:2022-1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履行新时代新征程党中央赋予的职责使命,对标对表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要求,确保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位,11月4日,科右前旗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委会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最新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法律政策典型案例(第一批)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海涌主持,在家检委会委员参会。

会上,刘海涌结合本院办案实际,条分缕析、点面融合,逐一领学、分析了围绕罪与非罪判定、社会危险性实质化审查、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取得较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典型案例交流分享了司法实务经验。通过学习研讨,引导检察办案人员准确认定事实、严格适用法律规范运用批捕、起诉措施等方面不懈进取,从源头上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刘海涌强调,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精准把握和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一是依法严格适用逮捕措施。加强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实质化审查,充分发挥“非羁码”电子手环”等科技手段以及各种创新机制的作用,减少不必要的审前羁押,促进司法文明和社会和谐

二是依法充分行使起诉裁量权。既要保障无罪者不受刑事追究,也要发挥审查起诉的把关作用,运用不起诉制度,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情同此心,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更高期待。

三是切实做好批捕案件的 “捕后跟踪”。案件证据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危险性发生变化,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建议公安机关、法院变更强制措施,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四是积极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摒弃“就案办案的陈旧观念,在贯彻谦抑、审慎、良法善治司法理念、深入推进轻罪治理等各项改革方面勇当排头兵,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融入社会治理,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