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娄底涟源警方通报了一起恶性案件。2019年1月15日中午,娄底涟源市桥头河镇株木中学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据警方通报显示,死者为该校七年级163班学生贺某涛(12岁),嫌疑人系死者同班同学严某灵(13岁),两人发生争执后,严某灵持刀捅伤贺某涛背部、腹部等多处。最终,贺某涛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这已经是近一个多月来,湖南发生的第三起未满14周岁少年杀人案件。
——2018年12月2日,湖南沅江市泗湖山镇东安垸村发生一起命案。据警方通报,受害人陈某(女,34岁,沅江市泗湖山镇人)被人杀死在自家卧室内,身上多处刀伤,嫌疑对象已锁定为其子吴某康(男,沅江市泗湖山镇人,六年级在校学生)。经初步审讯,吴某康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被母亲打后心生怨恨,于12月2日晚9时许持刀将母亲杀死。
——2019年1月1日,湖南衡阳市衡南县通报了“13岁学生锤杀父母案”。通报称,2018年12月31日下午,衡南县三塘镇发生一起凶杀案。公安机关初步核查,犯罪嫌疑人罗某2005年出生(现年13岁),系三塘镇初一在读学生,因家庭纠纷用锤子先后将其母亲谭某某(现年45岁,系先天性弱智)、父亲罗某某(现年51岁)锤伤后,逃逸现场。经全力抢救,伤者谭某某、罗某某因伤势过重死亡。
少年弑父杀母,简直人神共愤。然而,更令人绝望的是,对于年仅12、3岁的少年杀人犯,现行法律却束手无策。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的人犯罪,才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换言之,上述三起杀人案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满14周岁,还处于无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按照现行法律,他们最终会被释放回家,由家人接手“监管”。
这些未满14周岁少年的恶性案件,并不是孤例。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频发生,其犯罪手段之残忍、恶劣,不断挑动着公众的神经,与此同时,青少年犯罪低龄化问题也让人更为担忧。
2017年6月,北京市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曾经发布《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白皮书》。根据法院成立8年来的数据显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85.0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占14.96%,且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白皮书》同时指出:“犯罪年龄低龄化是当前青少年犯罪比较突出的特点,应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但现实中,一些校园暴力却由于施暴者的低龄,最终不了了之。
一位教育专家曾经讲过这样的亲身经历:“我在做少年犯访谈的时候,好多少年犯自己知道,14岁之前要大干一场,16岁之前你也可以干,但是到16岁之后就要收敛点。他们并不是因为不知法而去犯法,这个是挺恐惧的。如果不知法,咱们可以加强法制方面的教育,如果他知道了要大干一场,说明我们法律有欠缺。”
为此,不少法律专家提出建议:修改刑事责任年龄,具体建议为“从14周岁降低至12周岁”。专家们认为,此前,《民法总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10岁降至8岁,已经为刑事责任行为能力划分提供了参照甚至是依据。将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也随之降低有了现实可能性,有利于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2】
通过对众多未成年恶性犯罪分子的样本分析,我们得出两个十分重要的关键词:“留守儿童”与“网络游戏”。
在沅江12岁男孩杀母事件中,在其还只有两岁时,其母亲外出打工,其他时间都是爷爷奶奶在带养,爷爷奶奶对孙子娇惯溺爱,使得小孩染上一些不良习惯,加之沉迷手机与游戏,最终酿成杀母悲剧。
在衡南弑父杀母事件中,据悉父母对其期望值很高,尽管家庭条件不好,但是尽量在物质上满足他。其父望子成龙心切,认为某中学各方面会比儿子现在就读的中学好,再加这两年条件也好点了,这学期将儿子转到该中学读书,寄宿在他二伯娘家。结果,儿子学习没长进,反而迷上了网络游戏,常逃课在网吧玩。
近年来,尽管社会对“留守儿童”的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重视依旧不够。目前广大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普遍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部分家庭中,由于孩子的父母们长期在外,无法照顾孩子,家长容易产生负疚感,所以只有不断增加孩子的零花钱和物质方面的享受,而忽视对子女的道德品质教育,使得孩子价值观扭曲,道德行为差。同时由于缺乏父母的关爱,致使部分留守儿童缺少亲情教育,养成任性、放纵、随意的性格。不少留守儿童性格内向,情感淡漠,心理承受力差,不愿意也不善于同他人交往,存在抑郁自卑的思想,有较强的孤独感。
而地处中部的湖南,正是外出务工大省,同时也是“留守儿童”集中的地方,这也就一定程度上解释了连续三起未满14岁少年恶性案件均发生在湖南的原因。
而沉迷于“网络游戏”,是少年犯罪分子的另一个共同特点。近年来,由网络游戏引发的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据新华网报道的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少管所10%的少年犯的犯罪原因与网络游戏有关;在经常玩网络游戏的人群中,26岁以下的青少年玩家达到78%,而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竟然占据了四分之一。
大量网络游戏中充斥着暴力和血腥。这些内容对于世界观、价值观都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无疑会造成负面影响,有研究人员把网络游戏称为继网络黄毒之后的第二大网络精神鸦片,在青少年犯罪的诱因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
更为严重的是,在我国,某些以游戏为主要盈利方式的大型互联网公司,同时掌握了信息传播渠道和舆论话语权,想尽各种方式对抗社会舆论与政府部分对于网络游戏的监督和管制。
100年前,梁启超先生这样写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今天的成年人们,有责任和义务为广大少年提供更加健康、安全、有序、向上的成长环境,而不是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顾“身后洪水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