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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报告制度发现孩子被家暴线索 检察官提前介入敲醒"沉睡之爱"
时间:2020-07-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强制报告,敲醒沉睡之爱

  “月月(化名)被家暴虐待的线索,是区妇联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报送给我们的。”这起由强制报告制度而发现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给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检察官杨红萍留下深刻印象。

  “下课后,同学们都冲出教室在外玩耍,而月月却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表情也很落寞,班主任感觉不对劲。”2019年12月10日,赣榆区妇联将月月班主任反映的这一情况报告给检察机关。

  接到这一线索后,连云港市、赣榆区两级检察院的未检干警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与所在辖区派出所联系,建议公安机关立即出警,并建议公安机关及时对其进行人身检查、拍照留存证据,固定村民、班主任、同学等言辞证据。

  随着侦查的进展,杨红萍发现,月月确实遭受到了家庭暴力。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月月不足七个月时,亲生母亲就离开了她,父亲朱某也外出打工,她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直到2017年年底,朱某与徐某重新组建家庭,月月才回到朱某的身边。此时,她已经是二年级的小学生。

  朱某和徐某经常因家庭琐事、学习问题,对月月进行殴打。2019年10月的一天,朱某再次使用棍棒、鱼竿支架击打月月左腿小腿部位,后因医治不及时,月月的左腿腐烂成了一褐色的深洞。后经法医鉴定,月月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2019年12月,公安机关以朱某、徐某涉嫌虐待罪立案侦查。

  为了更好地保护月月的人身安全,赣榆区检察院建议并支持妇联组织向当地法院申请对月月的人身安全保护。2020年1月,赣榆区法院发出本地区首份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朱某、徐某实施家暴、威胁、控制月月。

  “虽然我们已经为月月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将她及时送医,但她的家庭教育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还可能再次发生虐待行为。”杨红萍说。2020年5月10日,赣榆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关工委对朱某、徐某进行了训诫,并要求二人参加为期4个月的亲职教育,以让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我认识到我的错误了,今后我会加倍补偿月月。”审判席上,月月生父朱某及继母徐某流泪说道。

  鉴于朱某、徐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根据赣榆区司法局的调查评估意见书,结合月月的实际监护需求,办案检察官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2020年5月22日,赣榆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精准量刑建议,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