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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对4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分别采取责令管教、司法训诫、法治教育等分级处置措施,实现个性化教育矫治。为确保教育效果,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到场参与,收效良好。
乐东县尖峰镇连续发生3起寻衅滋事案,公安机关共抓获涉案人员16名,其中提请审查逮捕11人,另外5名涉案人员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其中2人暂时不在本地),不予刑事处罚。此外,2019年12月,尖峰镇还发生一起性侵案件,其中1名涉案人员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详细了解上述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决定对其分别采取责令管教、司法训诫、法治教育等分级处置措施。
随后,通过沟通引导、法治宣讲、教育训诫等方式,使涉案未成年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4名未成年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自觉遵纪守法,并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当场向检察机关提交保证书。
同时,承办检察官对未成年人的家长进行亲职教育,通过讲授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教导家长认真履行教育、管理、监督之责,用正确的方式引导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