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0日,《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下称《标准》)制定阶段性总结暨试行工作启动会在京召开。
2018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共青团中央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2019年4月,最高检第九检察厅会同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选择40个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同时委托首都师范大学团队研发《标准》。此次会议确定将研发的《标准》在7个省份先行试行,旨在发现问题、不断完善,为下一步申报成为国家服务标准提供实践样本,是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服务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
会上,民政部、首都师范大学、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拥有健全的社会支持体系,已成为打造相对成熟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特殊内容和重要标志。试行工作中将通过大量的案件和一系列的司法办案实践,去检验服务标准到底“行不行”“好不好”,从而推动向“更加好”转变。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负责人要求,开展试行工作省份共青团组织要积极探索共青团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
本次会议为期两天,还将重点对承担《标准》试行任务的单位进行实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