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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薛城区:办理首例异地协助监督考察案件
时间:2020-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检察官给了我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次经历让我们深深地认识到威严的法律是不容侵犯的,今后我们将正视自己、改过自新,重塑自己的美好未来。”近日,被附条件不起诉的刘小军(化名)等3名未成年人向办案检察官表态说。

刘小军与工友马辉(化名)、刘亮(化名)等3人均为未成年人。2020年4月,他们在TT语音游戏平台,以赠送“游戏皮肤”为由诈骗8岁的山东枣庄籍小学生小骏(化名)1.05万元。10月,刘小军等3人被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六个月。

薛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在办案中考虑到,刘小军等3人及其父母均为湖南耒阳人,且都在耒阳工作生活;枣庄与耒阳距离1400余公里,若在枣庄对刘小军等进行监督考察,他们就要在两地间来回奔波,不仅会给这三个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也很难保证帮教效果。

薛城区检察院与耒阳市检察院沟通后,耒阳市检察院同意配合帮教3名未成年人,同时委托耒阳市黎明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为他们量身定制了一份“帮教方案”,计划通过思想汇报、心理学讲座、定期家访等方式,对他们的生活、思想情况进行监督帮教。11月23日,枣庄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会同薛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长途奔波1000余公里,与耒阳市检察院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考察协议》。

签订协议前,两地办案检察官还邀请了耒阳市团委、妇联、黎明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以及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监护人,一同就开展异地协助监督考察可行性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介绍案情,明确考察期内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帮教考察取得预期效果。

据悉,此案是薛城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异地协助监督考察案件。该院检察长张洪伟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异地合作,共同帮教,打破了距离的限制,为涉案未成年人在“家门口”接受帮教提供了便利,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该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延伸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触角,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