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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办理一起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时间:2024-02-23  作者:周洪国 陈佳婧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未来周刊·阳光 【字号: | |

本报讯(记者周洪国 通讯员陈佳婧)近日,经广东省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判处一起“隔空猥亵”案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2022年7月,28岁的曾某以20岁女性身份,添加未成年人小江(化名)为好友。随后,曾某多次向小江发送淫秽图片和视频,并要求小江提供其隐私部位图片作为交换。小江提供隐私照后,曾某以曝光威胁,要求小江使用情趣道具拍摄不雅视频和照片,小江无奈下照做。后来,小江的不雅视频外泄,给其学习、生活造成严重干扰和不良影响。


另据查,2022年8月至9月,曾某继续伪装女性身份,先后添加了自己的表妹及其同学为微信好友。曾某在明知对方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多次向其发送淫秽图片和视频,索要其隐私照片。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曾某的行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应以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原标题:依法严惩“隔空猥亵” 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办理一起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案件)